正文 第一千三百六十四章 给你丢人了? (第2/2页)
失恋了?
“舒兰,你不是懂读心术么?”
“但是我看不透朗朗的心,”舒兰很颓废地说着,“自从这次儿子回来之后,我就发现,我真的一点也不了解他了。”
如果说是失恋了,那么他们每天也没发现温益朗有多伤心啊,一样若无其事得的上班,一样跟他们开玩笑,唯一的不同就是不去拈花惹草了,这是什么现象?
好像是着了魔!
办公室里,温益朗盯着电脑屏慕已经好几个小时了,那是白天专辑的MV,这些天,他看了好几百遍,可是还是想看。
心脏像是被捅出了一大口子,越看越疼,然而却疼就越想看!
他想看着她,看着她在舞台上挥洒着汗水,看着她沉浸在自己音乐的世界里,看着她那张明明那么美好,却已经不再属于他的脸,他居然……依旧是这么依恋!
那晚,在大雨里,他说,他们之间再无任何关系。
那晚,尽管他心如刀绞,可是他却很明白,只要她说她喜欢的人是他,只要她说她不想离开他,只要她说她想跟他在一起,他便可以原谅她。
然而,她没有说。
她看着他,沉默又冰冷,最终,冷笑着坐进了那个男人的车子里,抱着他的脖颈,吻上了他的唇。
那个男人……是她的音乐制作人,才华横溢,两个人之间也配和得非常默契,有共同的话题,在白天被人议论的时候,他也可以勇敢的站出来为她说话,不计任何后果的。
所以,她爱上他,也是应该的吧?
但是他呢?他算什么?一个过客?还是一个曾经慰藉了她无聊生命的一个人?
他发誓,再也不想她。
他下定决心,从此与她形同陌路!
可是,他却不知道从什么什么时候开始,习惯了每天下班就回家,只为了看到她。
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自觉地拒绝一切女人,哪怕只是普通朋友,只因为她说,对于爱情,她有洁癖,不想要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碰。
更不知道是怎么着了魔,只要一看到她,哪怕只是一张海报,就足以让他忘记了时间。
有些人,跟她在一起的时候,你并不觉得有什么特殊,可是一旦分开,就会对他朝思暮想。
是,他是爱白天,可是他一开始并不觉得爱情有什么特殊的,不就是忘记一个人么?他觉得他可以做到,甚至觉得自己马上就可以找到人来替代她。
可是,不是他找不到,而是不想找,因为对方不是林白天,所以他就是不想要,甚至根本就不想要靠近!
他对她这么朝思暮想,而她呢,恐怕早就已经忘记了他是谁,此刻,她正依偎在另一个男人怀里吧?
这,不公平!
温益朗看着屏幕上她的样子,淡紫色的眸子里涌出越来越狠绝的寒意,他生活在地狱,那么,她也休想在天堂,林白天,你,凭什么忘记他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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